学前教育宣传月丨“局长谈落实”系列①:繁昌区以法为力,保障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5-05-21 16:34 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作者:刘雪晴 浏览次数:


20256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正式施行,让学前教育事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为学前儿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依法办学的良好氛围,教育部定于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在学前教育宣传月期间,芜湖市教育局开辟“局长谈落实 千人聊体会 试点地方说改革”专栏,邀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园长、教师等多主体交流学法用法的感受,持续传播学前教育法的精神内涵。

本次与大家交流的是繁昌区教育局局长王心生。


以法为力,保障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202411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在此背景下,繁昌区将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精神,坚持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和内涵发展等多样路径,保障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以法为力,坚持政府主导强保障

《学前教育法》对国家和各级政府在发展学前教育中所应承担的工作与责任作出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负主体责任”

近年来,我区将学前教育发展从聚焦“新建多少园所”“增加多少学位”等量化指标,转变为注重教育质量提升、资源均衡配置为目标,努力构建普及普惠、优质安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强化政策引领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作为打造“繁昌教育”金名片的重要举措,制定《关于打造“繁昌教育”金名片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为学前教育优质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完善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投入机制,高位保障幼儿园园所改造、设施设备更新和质量提升。近五年,我区累计投入资金1.52亿,用于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等,发展学前教育。三是推动“双普”创建。20246月,我区已通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评估后期将以普及普惠创建为契机,推动我区学前教育从“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升级。目前,我区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78.42%普惠园在园幼儿占比为100%

二、以法为力,坚持改革创新优服务

《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内涵,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提供托育服务”等,为推动学前教育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我区不断与时俱进,探索实施新路径、新机制,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服务新样态。一是专业化推进“托幼一体化”服务。主动回应群众“入有质量的普惠性托班”的热切期盼,将“托幼一体化”工作列入民生实事项目,出台《繁昌区幼儿园托幼一体化工作方案》,提出“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新建园全面开设托班”的工作思路,推进幼托服务迈入普惠性、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学前教育增值赋能。目前,全区32所幼儿园,已备案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共23所,可提供托位近900个。二是全域推进“一体式”幼小科学衔接。2023年10月,根据《关于成立繁昌区幼小衔接共同体的通知》要求,按照乡镇属地、城区就近的原则,围绕幼小衔接理念、联合教研、科学保教等方面,创新组建幼小衔接共同体13个,架构探索“一体式”幼小衔接实践路径。

三、以法为力,坚持内涵发展显优质

《学前教育法》规定:“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我区直面学前教育需求的时代新问题,推动依法治理,强化管理监督,坚持儿童为本,推进科学保教。以安徽省幼儿园游戏、课程与评价研究教研基地为载体,聚焦课程建设、游戏发展与评价改革等方面,推动我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繁昌区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幼教集团工作方案》要求,将民办幼儿园纳入公办幼教集团实行集团化管理实现教育资源师资力量和管理经验共享推动幼儿园“组团式”发展。目前,我区共有幼儿园32所,其中省一类幼儿园1所,市一类幼儿园10所,市优秀民办幼儿园5所,优秀率占比达50%

下一步,繁昌区将紧扣《学前教育法》立法精神,围绕教育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计划》核心目标,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制度,坚持以法治引领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共同书写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时代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