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关于开展中职(中小学)职称工作集中研讨和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28 11:43 来源:人事科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属学校及有关单位:

为深化落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3个资格条件)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实施指南,系统掌握省()人社部门职称工作的评审办法,经研究决定分层次开展中职、中小学职称工作的集中研讨和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市)区教育部门教师职称工作的集中研讨和培训

参加人员: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工作的人员,其中南陵县教育局、无为市教育局、繁昌区教育局、湾沚区教育局、镜湖区教育局、鸠江区教育局可选派2人参加集中研讨和培训; 其他各县区教育局为1人。

时 间:2025729日(上午900开始,全天)。

地 点:市教育局档案室二楼会议室。

二、市直属学校教师职称工作的集中研讨和培训

参加人员:市直属中职、中小学校具体负责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工作人员1人。

时 间:2025730日(上午830开始)。

地 点:市教育局档案室二楼会议室。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安排人员准时参加集中研讨和培训。

2、请参加集中研讨和培训的工作人员总结梳理2024年度本区域(单位)相关工作情况,作简要的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

 

芜湖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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