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教科】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归档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号)和《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归档的通知》(皖教秘〔2025〕77号)要求,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呈现,供高等学校招生(含强基计划)参考使用。为做好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组织2025届毕业学生对“安徽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历史档案进行核对。学业水平维度平时成绩未录入及各维度典型成长记录未录入、未遴选、未评价、审核未通过的可进行补录。其中,上传材料原则上一律由学校管理员或班主任统一导入或录入,对于学校不掌握的可由学生自行录入后由班主任遴选、评价。
2.组织2025届毕业学生、班主任录入本学期自我陈述和学业述评,两项内容应为高中阶段总体评价,务求精炼。
3.完成2025届毕业学生档案校、县(区)、市审核。
二、时间安排
1.典型成长记录录入和遴选、评价:即日起至5月15日。
2.学校、县(区)、市审核:5月16日—5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推动、指导、检查各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保2025届参加高考报名学生100%完成材料归档,不遗漏一人。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做好毕业生摸排,积极指导班主任、学生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归档档案能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3.各地各校要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待归档完成后,省教育厅将对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四、技术保障
1.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评价管理系统开发企业将安排专人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安排1位联络员实名加入技术支持临时QQ群,群号另行通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请于4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392312137@qq.com。
2.联系人及电话:洪楷,0553-3861640;葛萱,0553-3836972。
附件: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局基教科
2025年4月15日
附件
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序号 |
单位/学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QQ号 |
1 |
××市教育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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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区教育局 ××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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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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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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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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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教育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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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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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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