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教科】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归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14:47 来源:基教科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号)和《关于做好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归档的通知》(皖教秘〔202577号)要求,普通高中学生毕业时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以《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呈现,供高等学校招生(含强基计划)参考使用。为做好2025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归档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1.组织2025届毕业学生对安徽省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系统高中阶段历史档案进行核对。学业水平维度平时成绩未录入及各维度典型成长记录未录入、未遴选、未评价、审核未通过的可进行补录。其中,上传材料原则上一律由学校管理员或班主任统一导入或录入,对于学校不掌握的可由学生自行录入后由班主任遴选、评价。

2.组织2025届毕业学生、班主任录入本学期自我陈述和学业述评,两项内容应为高中阶段总体评价,务求精炼。

3.完成2025届毕业学生档案校、县(区)、市审核。

二、时间安排

1.典型成长记录录入和遴选、评价:即日起至515日。

2.学校、县(区)、市审核:516—525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推动、指导、检查各普通高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确2025届参加高考报名学生100%完成材料归档,不遗漏一人。

2.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领导小组和指导小组作用,严格执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做好毕业生摸排,积极指导班主任、学生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确保归档档案能反映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3.各地各校要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待归档完成后,省教育厅将对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四、技术保障

1.为确保工作顺利完成,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评价管理系统开发企业将安排专人提供技术支持。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部门,各普通高中学校安排1位联络员实名加入技术支持临QQ群,群号另行通知;人员信息表(见附件)请于416前发送至邮箱392312137@qq.com

2.联系人及电话:洪楷,0553-3861640;葛萱,0553-3836972

 

附件: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局基教科 

2025415

 

附件

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序号

单位/学校

姓名

联系电话

QQ

1

××市教育局××部门

 

 

 

2

×× 区教育局 ××部门

 

 

 

3

××学校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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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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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县教育局××部门

 

 

 

7

××学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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