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教科】关于重新核定全市普通高中办学规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2 15:46
来源:基教科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安师大附中:
为推动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有序,同时充分考虑课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对学校教育资源配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重新核定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请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高度重视,认真填写《芜湖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办学规模核定表》,提供的数据须真实、准确,于2024年4月18日前将《核定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后纸质版送交市教育局基教科(电子稿发邮箱:whsjjkjx@163.com),市教育局将适时开展现场核查。无为市、南陵县、繁昌区、湾沚区所属普通高中学校由所属县级教育局核查后统一报送。
联系人:项森林,联系电话:3861640。
附件:芜湖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办学规模核定汇总表.xls
芜湖市教育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