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所】关于开展芜湖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园心理剧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5 15:02 来源:教科所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教研函〔202448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

为丰富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践形式,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决定开展第二届芜湖市中小学校园心理剧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市中小学生

二、作品要求

1.校园心理剧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学习实际。教师可以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自编自导。剧目中的心理冲突要典型、有一定深度且易于通过演出展示。剧情结构清晰,要有起因、发展、高潮和结局,最终引导学生自觉抵制、克服不良的心理行为,养成健康且积极向上的行为方式。校园心理剧形式需新颖活泼、开放多元,让观众和参与者在和谐、轻松的状态下获得心理感悟和教育启发。

2.本次比赛采取剧本+视频剧目的参赛形式。最终评分标准:剧本占15%(鼓励原创),视频剧目占85%

3.视频剧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视频片首标注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时长5秒,显示剧目名称、参赛单位;片尾标注要求:蓝底白字、楷体,显示演职员表(演员、编剧、指导教师),时长5秒。

4.视频拍摄可以借鉴影视剧拍摄手法,也可以借鉴舞台演出拍摄手法。视频格式限定为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GB。要保证画面清晰稳定,声音清晰流畅,无噪音,音画同步。剧本和视频以光盘报送,光盘正面注明参赛学校、作品名称、指导教师,一式五份。

三、名额分配

第二届校园心理剧比赛分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三个组别。

小学组每县(市)区可报送4个作品;初中组无为市可报送4个作品,经开区、三山区可报送2个作品,其他区县可报送3个作品;高中组无为市可报送2个作品,其他区县可报送一个作品。

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中、附小可选择一个组别参赛,报送一个作品。

每个作品可报送1-2名指导教师。

四、其他要求

开展心理剧评比是为了促进学校营造积极向上的心理氛围,促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各学校应本着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参加本次活动。心理剧重点关注学生心理活动,服装、道具、场景布置等外部条件不作为评选依据。活动所需费用应由参赛单位承担,不得向学生收费。

请各县(市)区、直属校于628日前将参赛光盘(一式五份)报送至芜湖市教科所410室,参赛作品汇总表的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1)发至邮箱3408896440@qq.com。联系人:汪培文   联系电话:3814557

附件:芜湖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园心理剧比赛参赛作品汇总表.xlsx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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