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所】关于组织报送安徽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
教研函〔2024〕5 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各直属学校、安师大附属各校:
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落实立德树人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区域教育及教学改革的检阅和展示。根据《关于安徽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的通知》(皖教办函〔2023〕251号)文件精神,市教科所决定开展全市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暨组织报送安徽省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工作,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本次活动仅是对成果进行的培育,不涉及基础教育成果的评奖活动。
2.申报对象为市域范围内基础教育学校、研究机构以及教师。
3.成果以基础教育阶段各学科教学、德智体美劳、教育综合改革、教学、教师专业发展、评价、心理健康教育、教育信息化等方面的内容为研究内容。
4.成果形式主要有研究报告、论文著作、实践成果报告等。
5.成果应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成果,已经获得过2022年及以前省级或国家级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的如无新突破不列入培育范围。
6.教材(含国家教材、地方教材和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不列入培育范围。
7.各相关单位报送符合培育要求的材料,于2024年2月21日到市教科所课题管理处,不受理个人报送,预期不再接受材料报送。
8.报送材料包括:《申请书》(附件2)盖章PDF版、《申报汇总表》(附件1)盖章PDF版及EXCEL版。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53839223@QQ.com,邮件名称为“某某单位+成果培育申报材料”,《申请书》为“牵头人+成果名称”,《申报汇总表》为“某某单位+申报汇总表”。
联系电话:0553-3836872。
芜湖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