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5 10:19 来源:人事科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人社局,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33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31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教师。

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范围: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在岗的实习指导教师及签订聘用合同任教1年以上的兼职实习指导教师。

二、评审标准

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皖教师〔20212号)(附件1)和《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附件2)。

三、岗位设置和使用

各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岗位设置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岗位设置,对于在编在岗教师,各校须在人社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范围内组织申报,超结构比例严重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聘一或退三聘二的办法实施调控。专业技术岗位上一层级有空缺的,经向人社部门申请批准后,可调整到下一层次最低等级岗位使用。乡村学校的教师可依据中小学教师系列评审指标的有关规定。县(市)区所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人社部门审核后下达;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的评审指标按规定要求申报,填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评聘指标申报表》(附件3)于930日前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审核审批。

各学校(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岗位情况,制定单位内部竞岗方案,在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竞争空岗指标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参加申报评审。非在编人员要依据标准进行综合考核,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把关推荐。

四、有关具体事宜

12022年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评审,个人在一个申报年度只允许申报一次职称,申报方法详见《芜湖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职务任职年限计算到20231231日,按周年计算。

2、考评课按照《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的市直属学校申报人员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考评,县(市)区申报人员由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考评。申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评审人员由学校组织考评。考评课的方法参照中小学教师系列考评方式。

3、申报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和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人员应提供经学校验证的上一学年原始教学设计,教学设计线下提交(附教学设计检查验收认定证明,见附件7)。

4、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且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申报人员需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每年30学时以上,专业科目学习每年60学时以上的证明材料。

5、职称转评由单位出具胜任新岗位的报告,并提交在新岗位任教一年来的课表计划和教案等。非在编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提供学校已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和连续参加1年以上社会保险凭证。符合认定助理讲师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每个年度的2月份和8月份申报认定。

6以论文作为教科研条件申报评审的,需在中国知网(暂定)数据库中查询到提交的论文,标题、作者和期刊等相关内容与原著相一致。各单位需填写《论文送鉴明细表》(附件9),提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表论文期刊、目录和正文(所在单位验证盖章),电子稿提供wordpdf格式均可,以学校名称和教师姓名命名文档,统一报送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密封提交评审委员会。

7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中小学系列文件执行。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

1、申报人员对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准备相应材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

2、各学校或单位依据内部竞岗方案成立由学校或单位领导(不超过3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7人的推荐评审委员会,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多种评价方式,从师德素养、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教研与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方面,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评价,按核准指标择优推荐申报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制

(二)材料申报

1、学校(单位)要指导申报人按照评审标准的类别序号归类整理材料,并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所有申报人的材料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盖学校或单位的公章,无审核人签字和公章的材料视同于无效材料。

2、网上申报:经学校(单位)竞聘后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将审核过的材料按照网报的要求分类整理上传职称评审系统中(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详见芜湖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职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系统中的操作指南),学校(单位)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及时在网报系统中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3、各县(市)区教育局、人社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学校(单位)审核确认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再次把关审核,并确认上传至各类评审机构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申报时间安排

(一)106日前申报人员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并确认真实完整。

(二)1015日前各学校(单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考核和竞聘工作,并做好拟推荐人员的公示和上传材料,检查并完成审核任务,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均全部上传完毕。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和有关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论文材料。

(三)1022日前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完成推荐人员的材料审核和上传工作,确认全部申报人员材料已上传。

其他未尽事宜在评审的过程中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对新修订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指南等相关的职评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文件精神。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学校(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岗位、竞岗结果、申报材料的公示。在上报评审材料前,应将本单位今年拟评聘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职数,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和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单位)应在评审表公示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经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推荐上报人选。学校(单位)经办人、审核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评审表、鉴定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分管负责人要对申报的材料总体把关签字。坚持谁受理、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经核实有问题或原始材料不真实的不得推荐上报。

(三)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5),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上传网报系统附件中。申报审核全部通过后下载《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完善签字盖章后线下报送各类评审委员会。

(四)各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不予受理。各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有效,对不真实的申报材料不得签字盖章。申报人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评审内容,自觉提供完整真实的申报材料,不得抄袭他人材料,或在网上下载虚假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并记入其师德档案。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任,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按属地和管理权限,助理讲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单位在推荐和评审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评审工作各项规定,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

 

附件:

1.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2.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评聘指标申报表》

4.《申报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技术资格材料鉴定表》(PDF格式电子表)(签字盖章后上传网报系统中)

5.《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上传网报系统中)

6.《单位公示证明》(上传网报系统中)

7.《芜湖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设计(教案)检查验收认定证明》(验收签字盖章后随材料报送)

8.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的,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上传网报系统中)

9《论文送鉴明细表》

 2023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附件.doc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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