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关于2021年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师训人员)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和审核材料的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 14:47 来源:人事科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人社部门职称评审的有关要求,结合(芜教人秘202179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1年芜湖市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师训人员)职称评审网报和审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的申报

中小学教师系列(含幼儿园教师,教研、电教、师训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申报除以下规定线下报送外,其余均实行网上申报。

    1、《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网上申报通过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双面打印,完善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单位统一报送。

2、考评课由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由市教研部门)密封后统一报送。

3、在智慧平台电子备课的《学校备课查验表》网上申报,未在智慧平台电子备课的教学设计可线下提交。

4、校际公开课网上申报,校内公开课和听评课及研讨记录线下提交。

5、班主任等相关的任职经历(含工作计划及总结)和获得荣誉证书网上申报,工作实录等材料线下提交。

6、业绩条件和教研科研条件网上申报。

二、网上申报和审核的时间

1、参评对象申报时间为20211016--118,网报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逾期未申报者视同个人不愿申报。

2、各学校(单位)及县(市)区教育和人社部门审核时间为20211018--1110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提前与本地区人社部门沟通协调,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安排好本地区所有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核时间,完成审核任务,及时将审核合格的人员材料提交审核通过。直属学校(单位)也必须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提交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凡逾期未提交审核通过的视同于本地区(本单位)不同意申报。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要求和规范程序整理材料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上传虚假材料。

2、各县(市)区教育和人社部门及学校(单位)应尽快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完成好审核账号设置工作,并指导好本地区和本单位申报教师材料的申报工作,确保材料线上和线下顺利申报。

3、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和本地区人社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网报和审核工作有条不紊进行,同时要严格把关,逐项审核材料,确保所申报的材料完整且真实。

芜湖市教育局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