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科】关于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9 08:43 来源:法规科 作者:倪雪梅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安师大附中、附小:

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11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组织开展宪法主题演讲比赛,通知要求如下,请结合省厅有关文件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 演讲内容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八五普法规划和《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围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等主题教育进行演讲,如讲宪法故事、讲对宪法的认识与体会、谈宪法精神等为主题的演讲,全面推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宪法教育,使广大青少年深入了解宪法、尊崇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

二、 活动时间

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底。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一)初赛

各县市区教育局,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辖区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选拔活动,将优秀文稿、优秀演讲者选拔出来,按照推荐名额,向市教育局推荐参加全市决赛人员。市直属学校初赛采用报送视频方式进行,在912日前,市直参赛学校择优推荐一名选手,按要求报送演讲视频资料和文字稿到市教育局法规科邮箱whjyfgk@163.com

(二)决赛

在各地组织初选推荐的基础上,举办全市演讲比赛决赛。

决赛时间:930日(星期四)

          上午8:30 小学组、初中组

          下午1:30高中组

决赛地点:市少年宫多功能厅

三、 参赛名额分配

各单位在组织演讲比赛活动的基础上,按分配名额选拔优秀学生参加市级比赛。各县市区参赛名额:小学生、初中生各1名、高中生各2名;市直属学校小学生、初中生1名、高中2名。

四、 比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分别设高中组、初中组和小学组个人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3名、三等奖各5名。我市将择优推荐3名选手(每组各1名)参加省预决赛。

五、 比赛相关要求

1.各单位在学习宪法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主题演讲活动。

2.学生演讲自拟题目,内容要求紧紧围绕题目展开,并能够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符合自身的年龄特点,体裁不限。演讲时,需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着装得体,举止文明、大方。

3. 演讲时间4-6分钟,超时或者时间不足扣0.5分。在演讲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以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以使用任何需要他人协助的道具(包括搬运上台的器材)。

4.每名参赛选手只能填写一名指导教师,报送参加决赛学生需填写“学宪法 讲宪法”推荐表、晋级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并盖章,连同演讲稿于9月15日前一并报送至市教育局法规科邮箱whjyfgk@163.com

5. 活动当天请各校领队教师带领参赛选手提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地点,并注意学生往返途中安全。

 

附件1:皖教秘〔2021〕181号安徽省关于开展第六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晋级学生信息表.doc
    附件3:“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晋级名单汇总表.docx

 

市教育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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