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食品安全巡查制度
发布日期:2018-09-30 16:03
作者:芜湖教育局 浏览次数:
为增进学生家长与幼儿园之间的联系,推动幼儿园、社会相互理解,良性互动,共创幼儿园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联合出台《幼儿园家长委员会食品安全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制度明确,所有幼儿园均成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委会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和参与管理权,对幼儿园食品安全进行巡查,并提出合理建议,监督落实。巡查内容包括检查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设备、设施的运转情况,场所、设施设备、餐用具等清洁状况,有害生物滋生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对过期食品及霉变、生虫、异味等感官异常的食品,家委会可要求幼儿园停止使用,并有权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制度还对家委会的组织管理、工作职责、巡查规范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家委会是幼儿园食品安全的参与者、监督者,幼儿园家委会食品安全巡查制度的建立,必将进一步保障孩子们的舌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