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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7 09:37 信息来源: 办公室 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号: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教育局编制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芜湖市教育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政通路66A1楼;邮编:241011;联系电话:0553-3866940;电子邮箱:wuhujy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切实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到政务公开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不断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保障等方面工作,努力以公开透明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

依据《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进一步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考试信息、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学生资助、发展规划实施、高校信息等教育信息573条,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救助等工作进展情况的公开,公开信息51条。及时规范公开了市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大力推进新闻发布工作。把新闻媒体作为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加强与省、市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定期开展上门走访,主动提供选题素材,及时高效受理采访,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并根据媒体特点积极提供个性化服务。2019年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中考成绩等相关工作、学生资助、2019年中考中招相关政策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工作,新闻发布会计划和文字、图片实录均通过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落实解读责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加强和落实主办科室的解读职责。落实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制度,对于重大决策部署、政策事项,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规范解读程序,重点解读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增强解读效果,进一步拓宽解读渠道,通过媒体解读、专家解读、图表解读、文字解读、动漫解读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2019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26条,围绕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中考中招政策、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市区小升初报名审核、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在线访谈栏目,围绕义务教育、考试招生、学生资助等问题进行互动,扩大公众参与。

(二)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强化依申请公开网络渠道的管理和服务,明确工作标准,做好解疑释惑,努力为申请人提供便捷、规范的依申请公开服务。2019年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的1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办理进度和结果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供申请人查询,有关材料进行了规范存档,全部主动公开。

2019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事项1302件,其中市长热线192条,市民心声17条,来访45246人次,来电投诉39起,在线咨询答复936条,回复率100%,满意度100%

(三)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公开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没有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修订《芜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芜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芜湖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发布严格遵循“谁发布、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必须进行严格审核。拟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一律不予公开。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四)加强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属地管理、主管主办”原则,落实网站管理责任,完善信息内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市教育局网站荣获“安徽省文明网站”,充分发挥了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基本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技术规范》,按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最新要求,实施部门网站网页设计规范化改造,积极配合做好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调整目录设置,优化展现方式,丰富公开内容。

(五)健全监督保障体制。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健全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扎实指导和推进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协调、监督市属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推进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围绕师生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中小学校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标准规范》等,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标准、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等制度。针对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的反馈结果,落实责任、严格整改。

(六)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

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为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召开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作新《条例》宣传展板,解读新《条例》内容。组织学校广泛宣传新《条例》。积极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学习专家学者对新《条例》的解读和阐释。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理顺各项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运行规范。

(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压减行政审批事项,2019年组织2次教师资格考试、3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中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行政审批下放至县区,2019年市教育局审批通过4所普通高中。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抽查主城区校外培训机构14所。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按照七天双公示工作要求,2019年办理7件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的行政许可公示事项。开展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市教育局召开校企合作协调会,为安徽美博智能家电项目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谋划策。赴芜湖县调研2018年部分退规企业,配合市经信局赴芜湖县调研2019年部分新增退规企业。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市教育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67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7

17

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949.6407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办结数10件,全部按照申请人要求的方式予以答复。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市教育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案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连续5年被评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但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政策解读的范围还要进一步扩大,对于属于主动公开且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要教育政策文件,都要重点解读,内容还要进一步充实,在新旧政策差异、惠民利民举措、注意事项、后续工作考虑等方面解读不够深入。二是政务工作工作要求执行不到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还需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工作要加强主动公开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020年,市教育局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真正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努力为加快推进芜湖教育现代化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推进决策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推进执行公开,通过部门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信息,主动公开教育体制改革情况,加大教育重点改革任务落实、重要政策执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管理公开,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等。推进服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教育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公布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决定事项落实情况和全年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

三是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增强解读实效,重点解读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文件公布时,解读材料与文件同步在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和其他新闻媒体发布;文件执行中,密切跟踪舆情,加强分析研判,及时解疑释惑。进一步拓宽解读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和答记者问、开设专栏、撰写文章、接受采访、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市教育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