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3-27 09:06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将于2024年开始接受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达标验收。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及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积极推动教育理念、教育条件、教育管理和教育水平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实现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优质均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办学效益,立足实际,面向未来,规划先行,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力争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促进教师资源优质均衡。全区执行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根据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接受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情况,按照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原则,科学合理配备师资力量,合理调整使用教职工编制,并向偏远地区倾斜,确保教师编制标准统一。小学、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分别达4.2人、5.3人以上,拥有区级以上骨干教师数达1人以上,拥有体育、艺术专任教师数达0.9人以上。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教师5360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

(二)促进办学条件优质均衡。在全区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基本均衡发展基础上,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统筹安排、总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本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到20249月,全面完成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学校软硬件配置。小学、初中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分别达4.5平方米、5.8平方米以上;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分别达7.5平方米、10.2平方米以上;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每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每班、50/每班。健全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100%

(三)促进教学设施优质均衡。加强中小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推进“宽带网络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加强教育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使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达到规定标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2500元以上)。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2.3间、2.4间以上。所有学校制定办学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所有学校教师培训经费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教师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较高水平。

(四)促进教育质量优质均衡。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机制,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所有学校德育工作及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良好。所有学校开足开齐课程,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全体学生无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促进学校之间教育理念、管理手段、校园文化、师资力量的融合提升,实现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

95%以上,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全区小学、初中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达100%。推进学校内涵提升工程,着力创建特色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促进人的发展,全面适应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认可度达85%以上。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9月至12月)。学习国家及省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文件精神,掌握相关标准及要求,调查摸清本地教育发展现状,按照校校达标、项项达标要求,找出与优质均衡发展的差距。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工作目标和任务。及时召开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动员大会,部署全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

(二)创建阶段(2024年元月至202412月)。明确创建目标与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针对存在差距和问题,列出详细清单、创建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定期召开调度会、推进会,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区教育部门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学校德育和校园文化建设,坚持特色办学,做到“一校一品”。以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学校办学章程建设为主要抓手,引导学校在关注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学校内涵发展,在关注学生学业成绩的同时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引导学校、教师关注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提升教师教学观念、改进课堂教学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验收整改阶段(2025年元月至5月)。各成员单位对照职责、标准开展自查完善;区政府组织自查评估,全面做好迎接省检查评估和国家评估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和监督指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区直有关部门要把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来抓,明确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积极主动作为。区教育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创建相关工作。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要着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及时招聘紧缺学科教师,依据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足教师,特别是加强思政课、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配备;完善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及运行机制,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快实现集团内校际优质均衡。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住交局、区重点处、区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基础建设、办学条件改善、教学设施设备现代化等方面紧密配合,对标对表,切实补缺补差。区教育局、区文旅体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以及各中小学做好校园文化建设,彰显教育性、艺术性、特色化。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市监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做好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杜绝教育系统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各街道发挥属地作用,全力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三)加大财政投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落实经费稳定增长机制。把义务教育作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切实落实政府责任,逐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提高全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拨款标准,确保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四)强化督查落实。加强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事项、建设项目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能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间的差距进行监测和分析,全面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工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按照规定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