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含民办),安师大附中:
新的学年已经开始,为切实做好2024-2025年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助〔2024〕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各地各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教育局年度重点工作,以“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为目标,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全方位推进精准资助、资助育人。
各地各校对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的监督指导,确保不让一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把学生资助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纳入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整体设计,纳入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整体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资助的主体责任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按规定成立由学校一把手任组长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要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落实任务分工,形成共同推进学生资助高质量发展的格局,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二)完善相关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2007年以来国家、省和市现行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修订完善学生资助资金实施细则、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制度文件。要确保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既符合上位文件要求,又符合本地本校实际、具备可操作性,为学生资助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进行提供制度保障。
(三)强化人员培训。各地各校要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按照国家、省和市相关文件规定配齐配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要自上而下,层层开展培训,确保资助工作人员能够掌握政策要求、熟悉工作流程、精通系统应用,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水平高、战斗能力强的学生资助工作队伍。
(四)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通过线上、线下双回路的认定方式,精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精准认定学生的困难等级;要对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13类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关注,重点保障;要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的家庭学生,及时摸清底数,主动进行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档次精准。
(五)规范评审程序。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做好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要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时长要符合要求,公示过程要注意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各地各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
(六)发挥资助育人作用。各地各校要用好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全面深入解读学生资助政策,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讲好学生资助故事,提升学生资助宣传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要牢牢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开展“两节课”、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金融和诚信知识进校园等主题活动,充分发挥资助育人的作用。要注重挖掘资助典型案例和资助故事,及时总结经验并做好宣传,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三、强化系统应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数据和材料
(一)加强系统应用。各地各校要用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按照“3个100%”和“3个零误差”要求,全面提高数据质量;要用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确保已脱贫家庭学生应助尽助;要用好“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确保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的质量;要用好“全国学生资助办公系统”,不断提高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成效;要用好“全国学生资助服务平台”,及时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查询、国奖证书查验等服务。各地各校要组织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分别将新学年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资助数据及时填入相应系统,确保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各系统数据将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预结算、监督检查、审计调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加强数据填报和材料报送。各地各校要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请各地各校按照《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见附件)报送有关材料。
四、加强资金监管,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一)及时足额发放。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加强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管理,规范学生资助资金分配、审核及使用过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执行好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符合规定。按规定足额配套学生资助资金。要严格遵照《芜湖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发放学生资助资金。
(二)规范“两金”使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和机制运行管理费(以下简称“两金”)是促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持续开展,防范和弥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损失的重要保障性资金。各地要严格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加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机制运行管理费使用与管理的通知》(皖教助〔2017〕3号)等文件规定,对“两金”分别进行专账核算,有效、合规的用好“两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将“两金”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支出,以及其他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无关的支出。
五、强化监督检查,持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监管
(一)开展“两金”调研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两金”管理使用,夯实基础、防范风险、提升效益,在前期各地风险补偿金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地开展“两金”调研工作,请各地准备好调研材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二)开展学生资助绩效评价。绩效评价是推进我市学生资助由保障型向发展型深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按照《芜湖市学生资助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芜教助〔2023〕10号)的要求,切实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发挥好绩效评价在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方面的作用,促进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为做好我市学生资助绩效评价工作,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高中阶段学校,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准备好相关支撑材料(具体开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芜湖市教育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1
2024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报送项目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或地点 |
“百千万”走访和“两节课”活动开展情况 |
县市区教育局、 市属高中阶段学校 |
学生资助“百千万”走访,学生资助政策“两节课”活动开展情况总结,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 ,总结应包括活动开展情况,覆盖学生数、学校数、参与活动教职工数,活动成效等内容。 |
11月15日前 |
whsjyjxszzzx@163.com |
中职国家奖学金 |
县市区教育局、 市属中职学校 |
1.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学校的正式文件,主送单位为市教育局); 2.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结果; 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5.2023-2024学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6.各市从2023-2024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中遴选优秀学生典型案例1-3名,个人事迹材料要求500字以内。 |
10月15日前 |
另行通知 |
报送项目 |
报送单位 |
报送内容及报送要求 |
报送时间 |
报送方式或地点 |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 信息系统 |
各级各类学校 |
各级各类学校须通过“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资助管理模块,填报本校本省户籍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受助信息。 |
秋季学期11月30日前; 春季学期5月30日前。 |
系统填报 |
备注:如因政策调整,导致材料报送内容及时间变动,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