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1 15:41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县市区、经开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 弘扬教育家精神的指示要求,以教育家精神引领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弘扬教育家精神,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

一要强化思想认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学习领会教育家精神贯穿于教师教育全过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到维护政治安全、政治稳定和政治能力建设的高度抓紧抓实抓好。将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党组织书记、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各职能部门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县市区要对所属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师德师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区和学校,要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三要加强督导考核。将师德师风建设情况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列为考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及其领导班子的一项关键指标。对出现严重师德违规问题处理不力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直至追责问责。要将师德考核摆在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年度考核中的首位,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本人反馈,充分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警醒作用。

二、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制度体系建设

一要落实准入制度。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教职员工从业禁止和准入查询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加强师德考察,把好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和引进,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二要完善监督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师德师风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的举报监督。鼓励各县市区各学校积极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将监督评议情况作为学校及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三要加大专项治理。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继续实施师德师风专项治理月报制度、典型通报曝光制度、督促检查制度、整改问责制度等,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立师德师风舆情联动处置机制。要经常性查找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重点人、重点事做到心中有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切实将问题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完善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视频监控管理等规定和常态化预防、事件(线 索)核查与报告、处置、问责机制,重点针对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开展有偿授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侵害青少年儿童合法权益、学术不端等问题,严肃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加大师德失范行为惩处力度,对个别害群之马坚决按规定清除出教师队伍。四要密切家校联系。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健全完善家校联系制度,重点加强对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关心关爱,持续关注学生思想波动与情感、情绪变化,预防学生心理问题,防止校园侵害等问题发生。中小学校要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2次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活动。

三、强化教育引导,常态化开展师德师风和法治教育

一要常态教育警示。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组织广大教师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学习,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育家精神,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要常态化开展师德学习教育,健全教师集中学习制度,让教育者先受教育,让有信仰的人讲信仰,提高教师队伍理论修养。要创新师德教育方式,通过榜样引领、情景体验、实践教育、师生互动等形式,激发教师涵养师德的内生动力。要梳理整合师德失范行为案例,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六十条等具体规定,通过党组织理论学习、座谈交流等,组织教师深入剖析原因、认真对照查摆,深化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以案为戒、警钟长鸣。二要注重培训提升。各县市区各学校要将师德教育作为各类教师培训内容的第一模块,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2019年修订)》《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芜湖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的通知》等各类师德规范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教师全员培训必修内容,全面提升教师师德修养和法律意识。三要强化法治教育。各县市区各学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 省教育厅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校进一步提升学校依法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指导和推动中小学校健全依法办学制度体系、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加强师生权益保护救济,营造依法治教、依法办学良好氛围。要切实抓好《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学习贯彻,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学校干部教师全面系统、突出重点、结合实际学习教育领域法律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着力提升教育系统干部教师法治素养。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引导和支持法治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促进完善中小学治理体系、健全学生权益保护机制。加大对学生及其家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保护青少年学生的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抵御不法侵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弘扬尊师重教,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

一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全市教育系统要精心策划教师节系列活动,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扎实做好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拓展宣传阵地,通过媒体宣传、事迹报告、主题宣讲、创作文艺作品等多种形式,宣传一批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一线校长教师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可学可做的局面。二要强化教师待遇保障。各县市区要依法保障教师待遇,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效,完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随当地公务员工资待遇联动调整机制,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鼓励各县市区因地制宜积极出台教师优待政策。三要切实减轻教师负担。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囯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清单》、省市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健全社会事务进校园审批报备制度和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建立白名单,明确活动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验收方式等。各校要将进校园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课堂教学、班团队会、专题教育、校园文化有机融合,与学校课后服务、日常管理相结合。共同加强统筹协调和过程管理,齐心协力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四要加强涉师舆情处置。各县市区各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徽省中小学涉师德师风事件(线索)核查和报告工作指南》等要求,主动加强与属地宣传、网信、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做到线上线下及时同步管控处置涉师舆情工作机制,落实动态扫描监测要求,监测范围主要包括传统媒体、网站、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新闻客户端、博客、论坛、涉校网络社区等。进一步突出加强舆情前期处置,化被动应对为主动发现,坚决打好舆情主动仗,力争在舆情发酵初期予以管控,避免涉师舆情不实信息传播,对于恶意造谣的, 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置,进行追责问责,确保教师队伍安全稳定,营造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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