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市教育局副局长、高级教师李兵:解读《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近日,芜湖市教育局印发了《芜湖市2024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4年幼儿园招生有了哪些变化?芜湖市教育局副局长、高级教师李兵对《意见》的三个变化进行了详细解读。
一、明确招生对象
幼儿园优先满足3-5岁幼儿入学需求,结合2024年幼儿园招生时间节点,《意见》明确了招生幼儿出生年月:
小班应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出生),中班年满4周岁(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出生),大班年满5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
二、优化招生服务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适龄幼儿公办园入园需求,保证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透明、高效。《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大信息化手段在幼儿园报名中的使用,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动态发布各幼儿园已报名人数,引导家长合理选报幼儿园,用足用好属地公办园学位。
三、落实关爱政策
在往年的幼儿园招生关爱政策“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政策;推行幼儿园长幼同园服务举措;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意见》新增“统筹保障同一对夫妻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孩次入公办园及公办园托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