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第七中学集中用餐岗位责任制度
为保障本校师生食品安全,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45号)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主要负责人(校长)
1.全面履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组织推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2.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制,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职能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3.督促学校食品安全各岗位落实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4.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召开校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点,及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学校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二、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副校长)
1.协助校长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具体承担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责任,贯彻落实关于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制度措施。
2.研究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工作。
3.每学期开学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每月至少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1次现场检查。
4.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宣传教育,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学生食品安全防范能力。
5.负责组织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建立学校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处置机制。
6.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学校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学校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负责把学校关于食品安全会议的决定或校领导对食品安全的要求落实到位。
2.负责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学校食品安全制度的适用性自查,在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修订。
3.负责执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每周至少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1次巡查。每学期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现场抽查。
4.负责每年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全国碘缺乏防治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相关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
5.负责学校食品经营网点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根据情况及时办理变更、延续、注销等。
6.负责校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在学校显著地方设立公示栏,公开证照信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量化等级等内容。负责受理食品安全相关投诉、建议并及时给予回应。
7.协助学校分管负责人开展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
8.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四、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
1.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承担学校食品安全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学校食品经营网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月分析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3.负责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督促立即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4.负责每学期对从业人员进行1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进行食品安全警示性教育。
5.负责加强与监管部门的业务联系,积极主动报告自查情况,积极配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调查工作。
6、负责配备、更新、修缮食堂设施设备,确保烹饪区、餐用具清洗消毒区、食品库房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
7.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学校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
五、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
1.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承担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具体管理工作。
2.负责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持续有效,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进行经营;按公示要求在食堂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许可证。
3.负责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健康晨检并如实记录,发现健康异常人员应立即要求停工并向上级报告。每年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
4.负责审查食堂每餐菜谱,防止高风险菜品,防止剩菜剩饭给师生食用。
5.负责每天确保食堂的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和辅助区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6.负责完善“三防”设施,每学期组织1次对食堂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的有害生物(如蟑螂、老鼠、苍蝇、蚊虫等)灭杀工作。
7.负责监督执行学校食堂安全保卫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食堂后厨。
8.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调查工作。自觉参加上级部门监督抽查考核,并确保考核合格。
9.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学校食堂管理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