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田家炳实验中学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中央关于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 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以下简称“三重一大”) 事项必须 集体决策的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试行) 》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 “三重一大”内涵
“三重一大”制度,是指 “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 重大项目建设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的制度。
( 一) 重大决策包括:
( 1 ) 本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 2 ) 本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 3 ) 本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
( 4 ) 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
( 5 ) 制定和出台涉及全校的规章制度;
( 6 ) 涉及本校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 7 ) 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 8 ) 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 告的重要事项;
( 9 ) 涉及全校的其他重要事项。
( 二) 重要干部任免包括
( 1 ) 学校教职工的调进和调出;
( 2 ) 学校行政干部的调整和任免;
( 3 ) 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 4 ) 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
( 5 ) 对学校教职工的奖惩处理意见。
( 三) 重大项目建设包括:
( 1 ) 办公设备 (指固定资产) 的购置;
(2) 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
( 四) 大额资金标准: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伍仟元以上,使用内容包括但 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等。
二、决策的原则
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 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 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
三、决策的形式
1、凡 “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2、“三重一大”决策的主要形式以校长及集体决策办公会为主, 校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特别事项还可以提交教代会 讨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重要工作部署和学校重大事项的 贯彻落实。
3、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带头执行 “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决策的程序
凡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 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到会方能举行。
1、会前通报。研究决定重大问题的会议不得搞临时动议,议题应在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做会前通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决定是否上会。
2、会议准备。需要有会议材料的,应准备书面的上会材料。
3、提前通知。会议通知须至少提前 2 个工作日,通知到领导班子成员。
4、充分讨论。会议由班子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足够的时间对 议题进行充分讨论。讨论时,主要负责人不应首先表明自 己的观点, 须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 己的态度。因故未到会领 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用书面形式在会上表达。
5、事项表决。会议由主持人视讨论情况决定可否进入表决程序。可采取口头、举手、投票表决的形式,持赞成与反对意见 (含未到会 领导班子成员的书面意见) 的人数接近时,可暂缓表决,留待下次会 议讨论。
6、做出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领导班 子成员的半数为通过。
7、形成纪要。会议须形成 “重大事项会议纪要” ,重大问题会 议纪要除发给领导班子成员和有关科室外,必要时还须报上级分管领导。行政主要负责人否定多数人的意见做出最后决定的,须在纪要中 说明理由。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领导班子集体议事及会议表决 的,领导班子成员可视具体情况独立处置,事后应及时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
五、其他
( 一) 本办法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 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