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二中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25 09:36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高强 字体:【  

芜湖二中(安澜中学)陪餐制度

为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供餐单位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陪餐制度,切实提升学生餐供餐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学生就餐安全与生命健康,现结合我校实际,明确制度如下:

一、陪餐类型

西洋湖校区食堂供餐陪餐

花津桥校区集中配送供餐陪餐

二、配餐人员和职责

(一)学校负责人:校长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每周至少1次与学生一起就餐;校级班子成员按照值班安排落实好“每餐陪餐”。如临时因事不能陪餐的,要安排其他负责人陪餐,保证每餐有一名校级负责人陪餐。

(二)学校教师:学校要做好教师陪餐值班安排,陪餐教师严格按照陪餐值班表提前到岗,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脱岗、离岗,陪餐教师要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并负责维持学生就餐秩序和纪律,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及时收集有关意见建议及时反馈学校进行整改提升。

(三)学生家长:学校要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拓展集中用餐陪餐工作职能,推行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有计划的邀请家长代表到校陪餐,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家长代表到校陪餐,对陪餐家长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研究反馈。

(四)陪餐人员职责:陪餐人员在食堂或班级教室与学生一起用餐,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对当天食品安全有关情况、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操作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对饭菜外观、口味、质量、价格、份量以及学生就餐秩序、食堂工作人员服务、 “制止餐饮浪费”落实情况等进行评价;要注重听取学生对食堂饭菜质量的意见建议,主动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跟进指导食堂、供餐单位改进工作、提高饭菜和服务质量,让学生吃饱、吃好。陪餐人员与学生“同餐同菜同价”,禁止学校为陪餐人员“开小灶”。

四、陪餐信息公示

学校要提前在校园网、公示栏、食堂等醒目位置公布陪餐人员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学校(幼儿园)陪餐记录表》,认真填写并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及时将本校陪餐监督管理中反映的问题及处理意见进行定期通报。

五、突发事件处置

按照《芜湖市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机制》要求,规范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就餐后若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发疹等明显不适症状,应当第一时间 告知学校;学校第一时间要向所在地的教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报告,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封存食品留样和食堂加工间现场,对当餐就餐学生群体进行严密跟踪观察,及时与家长沟通,反馈学生情况。

六、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学校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举报投诉作用,在食堂、就餐点显要位置设立意见箱(簿),公布举报电话,引导学生根据不同问题,逐级、定向反映问题。对学生餐实名投诉举报,要开设快速处理通道,及时核查处理,提升供餐监管水平。

七、强化监督、检查

切实落实陪餐制度,加强对食堂、配餐企业的成本调查,发现降低供餐质量和标准、随意变更供餐食谱、不配合成本调查等情况且拒不整改的,将终止供餐合同并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