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服务指南(2023年版)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二条: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2.《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第二十一条: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审批机关备案。
二、承办机构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基础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民办学校
四、申请条件
民办学校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申报材料
1.民办学校招生简章
2.民办学校招生广告
六、服务流程
1.民办中职学校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提交至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民办普通高中和市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提交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基础教育科核实无误后,准予备案。
七、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63886(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0553-3861640(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38、民办中学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服务指南(2023年版)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民办幼儿园、中小学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备案制度。
二、承办机构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
三、服务对象
市属民办中学
四、申请条件
民办中学将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报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备案。
五、申报材料
民办中学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
六、服务流程
1.民办中学将专任教师劳动、聘用合同提交至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2.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核实无误后,准予备案。
七、服务时限
7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63886(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0553-3860324(市教育局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