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历证明书办理服务指南(2023年版)
一、办理依据
1.《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0〕7号)第三十八条:毕业证书遗失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出具学历证明书,补办学历证明书所需证明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安徽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及电子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皖教职成〔2017〕4号)第五十五条:学历证书遗失不予补办,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系统的学籍电子档案出具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办机构
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
三、服务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四、申请条件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
五、申报材料
当年录取新生名册和当年验发毕业证书时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六、服务流程
1.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损坏)到毕业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复印申请人当年录取新生名册和当年验发毕业证书时的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打印学历认证申请表,学校学籍管理人员签字盖学校公章。
2.职业中专学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申请表和复印材料,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核手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毕业生凭学校出具的申请表和复印材料,直接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学历证明)。
3.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实无误后,在学历证明办理申请表上签字盖学籍专用章。
4.申请人携带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省政务中心教育厅窗口办理学历证明。
七、服务时限
即来即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63886(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