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芜湖市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职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35号)及《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文件要求,为做好芜湖市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宣传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办法》相关规定认真执行。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改进不足,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高质量做好今年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和发放工作,规范报送评审材料。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和获奖学生的成长成才典型事迹,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二、精心组织,认真评审
(一)加强系统应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继续加强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操作学习,确保熟悉系统应用流程,扎实做好系统网上评审、申请材料上报等工作。
(二)合理分配名额。依据各校全日制在校生数、办学质量、专业等因素,现将《芜湖市2023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下发给你们,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根据分配指标,认真将该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组织开展评审。各单位要做好中职国家奖学金申请、评审等工作,在评审过程中要强调技能导向,突出职业教育特点。中职学校要按照流程将学生申报材料和评审报告等录入“系统”,审核后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通过“系统”对所辖中职学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评审报告等进行审核,督促指导问题学校整改到位,并同步做好“系统”填报工作。
三、规范材料,按时报送
今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将全面使用“系统”开展申报和评审工作,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对于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前5%,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要严格按照《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审核其是否满足“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要求(参考项目目录及说明详见附件2),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证明。
2、学生申请审批表须按照“系统”要求进行填报,通过主管部门审核后,不得作任何改动,从“系统”导出打印、按规定签字盖章。
3、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报告需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4、申请学生获奖证书及成绩表,获奖名称、日期、颁奖单位、成绩表排名均要与申请审批表保持一致,并加盖学校公章。
5、各单位最迟于2023年10月18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审核通过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评审报告、获奖证书、成绩表等证明材料)。申请材料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号+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10000199110118888申请审批表”。所有上传至“系统”的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PDF档同步通过“资助战线办公系统”打包上报。
附件:1.《芜湖市2023年中职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关于做好2023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
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芜湖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