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芜湖市教育局等八部门《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举措》解读

发布时间:2023-09-08 16:41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近日,芜湖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共同出台《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举措》(芜教人〔202371号)(以下简称《工作举措》)。为不断推动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现就《工作举措》相关内容作出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通知》精神,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深化我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加强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造就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教师队伍,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举措。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主动适应教育现代化对教师队伍的新要求,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全面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加快构建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师德师风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相互促进的教师队伍建设新格局,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与省级文件保持一致,为确保《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市教育局联合八部门共同发文。《工作举措》由市教育局起草,经市教育局领导审核后,于2023612日至2023712向联合发文单位及社会征求意见,得到修改意见:征求意见稿第七大点中,加强县级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与改革,为强化市级教师队伍建设,市级也应设立相应机构,市教育局予以采纳,市财政局关于教师学历提升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市教育局予以采纳。2023717日至21日,市教育局对《工作举措》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2023825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基本形成现代教师教育体系,教师成长发展支持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培养一批教育高层次人才,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本科以上学历占比,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管理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五、主要内容

主要涵盖六方面举措。

一是切实加强党对教师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学校党组织班子配备。做好在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双培养”机制。

二是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将师德师风建设和法治教育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在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三是强化新时代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贯彻落实《芜湖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行知计划”)》,5年内引进50名教育高层次人才,分层培养20名教育家型教师、校(园)长,300名卓越教师,1000名市级骨干教师。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

四是建立教师教育协同创新平台。落实芜湖市政府和安徽师范大学共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协议,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和我市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师范生培养、师范生就业、教育科学研究、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

五是深化精准培训和教研体系改革。依托安徽师范大学建立由国内高校学者、教育科研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师培训队伍和资源库。完善市-县(区)--校教研体系,建立研训融合促进机制,完善区域教研、校本教研、网络教研、综合教研制度。推动人工智能与教师培训融合发展,在提升校长数字化领导能力、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培训团队数字化指导能力、运维人员设备管理能力等方面加大培训力度。

六是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严把教师入口关,落实教师资格制度。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深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周转池制度建设,加强人员和编制的动态调整,不断提高使用效益。深化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管理团队编制保障法”创新实践,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加大音体美、劳动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深入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继续开展退休教师返聘和退休教师服务基层工作。落实职称制度体系,职称评聘继续向乡村教师倾斜。

六、创新举措

贯彻落实《芜湖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行知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在5年培养周期内,给予经费扶持,其中60%用于项目补助,40%用于个人补贴。开展教育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建设培训,重点培训项目申报、项目执行、项目验收过程中的规范操作方法,为项目建设提供支撑。

实施教师学历提升工程,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任教师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开放教育等方式,获得本科学历;通过全国统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专项生推免等参加研究生学历教育,获得研究生学历。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安排教师学历提升专项经费,对不脱产攻读高一层次学历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在编在岗教师,其学费可由所在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分别奖励三分之一。

落实芜湖市政府和安徽师范大学共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协议,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和我市教育部门、中小学校在师范生培养、师范生就业、教育科学研究、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遴选部分中小学,与安徽师范大学共建师范生教育实践基地,加强师范生教育教学实战能力培养。支持安徽师范大学实施基础教育振兴计划,选派一线教师作为特聘教师、特聘教授、客座教授参与师范生培养。

七、保障措施

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各县市区要按照不低于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1.5% 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严格落实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实施财政转移支付与中小学教师待遇优先保障政策落实挂钩机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要求。各县市区绩效工资核定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艰苦边远地区学校等倾斜,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一线教师、从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倾斜。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着力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

 

解读机关:芜湖市教育局

解读人:耿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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