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 16:14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资助中心 字体:【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学校(含民办),安师大附中、附小、附幼: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324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学生资助工作责任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要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是对学生资助工作做出的新判断新要求,2023年“积极开展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已被列入芜湖市民生实事之一,各地各校要将做好学生资助工作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各项资助工作责任。

1.完善资助制度建设。各地各校要严格遵照《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皖财教〔2023〕508号)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对照资助范围和标准,不折不扣执行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则),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开展。

2.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学校要切实履行学生资助工作的主体责任和法人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明确学校资助、学工、财务、教务、宣传等部门责任,落实任务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要执行好学生资助资金预算,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规范;要用好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学生学籍和资助信息管理,录入、审核学生学籍信息和资助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要及时做好学生个人申请、评审(认定)、结果公示、资金发放及学生资助档案管理等工作,确保精准资助。

3.强化工作监督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资助项目实施、资金发放、执行管理,做好基础数据的审核工作,对上报的可能影响资金分配结果的有关数据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要健全学生资助机构组织学校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应助尽助;要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确保各类资助项目实施程序规范;要加强学生资助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资助工作人员,确保资助队伍人员稳定;要加强业务培训,重点解决一些地方和学校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不强和业务能力、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确保资助工作人员懂政策、熟系统、精业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1.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各地各校要持续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要牢牢把握招生时、报到时、毕业时三个关键时点,继续开展“两节课”“百千万”走访等资助宣传主题活动,用好线上、线下两条宣传主线,开展简洁明了、通俗易懂的资助政策宣传。要积极开展好“资助圆梦 皖美未来”资助育人主题活动,通过主流媒体、网站平台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好我市资助育人典型和资助工作成效。要通过开设咨询电话、答疑邮箱等多种方式,及时回应学生及家长关切,积极有效做好学生资助舆情监控引导和应急处置工作。

2.确保学校绿色通道通畅。开学期间,各校要通过开设“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简化报到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保护学生隐私,确保提出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新生通过“绿色通道”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正常生活。各级各类学校对符合免学(杂)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直接免收其学(杂)费,不得“先收后退”。

3.做好困难学生精准认定。各地各校既要充分发挥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载体作用,也要加强与民政、残联、乡村振兴等各部门间数据共享,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学生的申请信息,精准确定学生的困难等级。重点保障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要摸清底数、主动资助。

4.规范各类奖助项目评审。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成立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地、本校奖助项目评审工作,确保评审材料齐全、完备,评审程序严格、规范。评审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长要符合相关文件要求。公示过程要特别注意尊重和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号码、家庭困难原因等敏感信息。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各地各校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要认真受理,及时核查、答复。

三、加强系统应用,及时全面准确报送相关数据和材料

1.全面加强各类系统应用。各地各校要全面做好“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简称“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应用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各学段具体要求见附件1),分别将秋季学期、春季学期资助情况填入系统,确保系统人数、项目、金额与实际发放情况一致,做到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系统数据将作为绩效考核、资金预结算、监督检查、审计调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要加强“学生资助办公系统”(下简称“办公系统”)和“大数据办公平台”(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登陆应用频率,充分发挥办公系统通知公告、投稿咨询等各大模块作用,通过数据化办公赋能业务管理;运用大数据平台开展资助数据统计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023年秋季学期起,“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将增加“长三角外省户籍学生受助情况管理”模块,为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户籍在我省就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提供便捷通道。各级各类学校于秋季学期12月31日前和春季学期6月30日前,将符合资助条件学生的相关资助信息录入系统。

2.及时报送相关数据材料。新学年各项奖助评审材料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校务必按照《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详见附件1)规定的时间节点和要求,及时准确报送相关材料。

四、制定预算指标,加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

1.下达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预算指标。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2021年民生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教助〔2021〕1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徽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等文件精神,学生资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据学生人数、相关指标等进行测算,市教育局依据各校在校生数和上年资助情况,结合实际,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指标(详见附件2-1、2-2)。

2.加强一卡通办理和资金及时发放。校要加强对居民服务“一卡通”的宣传,及时为受助学生统一办理“一卡通”,并督促受助学生尽快激活使用。各县区要及时配套资助资金,确保10月底前将助学金足额发放。

3.做好资料备案和管理工作。各校要重视资助档案资料管理,进一步规范工作台账。直属各校要将相关统计表纸质材料(详见附件1)于2023年10月31日前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各县市区要汇总审核所属学校的相关统计表。

 

附件:1.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2-1.2023年秋季学期市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2-2.2023年秋季学期市属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预算指标分配表

 

芜湖市教育局

2023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