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
---|---|---|---|
发布机构: | 芜湖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3-04-15 | 关键词: | |
名 称: | 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相关报告 |
索引号: | 003010407/202304-00002 |
---|---|
信息分类: |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发布机构: | 芜湖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
文 号: |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4-15 |
关键词: | |
名 称: | 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相关报告 |
繁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相关报告
推进县(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力手段。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繁昌以均衡配置资源为抓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坚持精准施策、城乡一体、统筹推进,扎实开展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目前全区教育投入保障实现新突破,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新跨越,校风学风展现新气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呈现出持续健康的良好态势。现将我区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繁昌位于安徽省东南部,北靠长江,素有“皖南门户” 之称,辖 6 镇、70 个村、25 个社区,面积 590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24.39万。历史悠久、人文荟萃。2020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同意,繁昌撤县设区。
繁昌工业起步早、经济基础较好。2006 年成为全省第一个工业县,2006、2007 连续两年进入全省“综合十强县”行列,2008 年以来,一直位居全省科学发展先进县前列。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县城、全国文化先进县、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卫生县城、全国村庄清洁行动先进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等10多项国家级荣誉称号,跻身中国创新百强县、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全省制造业发展增速十快县,人均 GDP、人均财政收入连续多年位列全省县域第一,有“产业之繁,文脉之昌”一说,被誉为宜居、宜业、宜游之地,是安徽省最年轻的市辖区。
2014年繁昌县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2017年、2019繁昌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获得省级优秀等次;2018年繁昌县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通过国家级验收。
繁昌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所,其中公办小学12所,初中8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完全中学1所。2021年义务阶段在校学生18242人,其中小学12217人(含郑明希望小学教学点6人)、初中6025人,随迁人员子女655人,留守儿童50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专任教师1414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832人(含郑明希望小学教学点1人),初中专任教师582人。小学生师比14.68:1,初中生师比10.35:1。。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9〕3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督〔2018〕8号)等文件要求,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从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等四个方面,自评如下:
(一)资源配置方面
繁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6所(其中小学部17所、初中部14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县(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等七项指标均达到评估标准。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小学、初中资源配置基本情况 |
|||||||||
|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数 |
每百名学生拥 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
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
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 |
综合评估 |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
小学 |
达标学校总数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17 |
达标学校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初中 |
达标学校总数 |
14 |
14 |
14 |
14 |
14 |
14 |
14 |
14 |
达标学校比例(%)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对照评价标准(小学校际差异系数小于或等于0.50,初中均小于或等于0.45),繁昌小学、初中七项指标的校际差异系数均达标。具体如下:
2021年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情况 |
|||||||||
|
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 |
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及以上骨干 教师数 |
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教师数 |
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 面积 (㎡) |
生均体育 运动场馆 面积 (㎡) |
生均体教学仪器设备值 (元) |
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 数 |
综合 |
|
L1 |
L2 |
L3 |
L4 |
L5 |
L6 |
L7 |
L8 |
||
小学 |
全县平均值 |
6.568 |
1.499 |
1.073 |
6.309 |
9.717 |
2766.498 |
3.789 |
— |
差异系数 |
0.205 |
0.310 |
0.158 |
0.332 |
0.408 |
0.187 |
0.334 |
0.276 |
|
初中 |
全县平均值 |
7.701 |
2.124 |
1.112 |
8.120 |
14.060 |
3715.614 |
3.656 |
— |
差异系数 |
0.150 |
0.361 |
0.270 |
0.249 |
0.342 |
0.220 |
0.307 |
0.271 |
(二)政府保障程度
对照评估办法,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我区自评均为达标。
具体情况如下:
1.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自评情况:为进一步优化全区教育资源布局,确保我区教育设施建设与教育事业的未来发展相适应,2016年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县教育局根据当年区域产业结构和规划人口以及义务教育布局现状,编制了《繁昌县城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2016—2030)公共教育篇》,对全区教育的发展进行了整体规划布局。近三年我区投入资金近5亿元,积极实施和推进校安工程,抓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快扩大城区教育资源,升级改造镇村学校,先后完成了义务教育段2所农村学校、5所城区学校改扩建和新建工程,建筑总面积达32250平方米。为优化学校布局,实现资源集约化利用,2021年秋季新建城东小学投入使用,撤销峨山中心小学、峨山二小、柏树小学,将平铺初中和平铺中心小学整合为平铺九年制学校。
为主动适应国家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及城镇化发展等要求,我区根据区域总体规划,结合繁昌教育发展实际,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正在编制《繁昌区教育发展专项规划(2021-2035)》和《繁昌区中小学布局专项规划(2021-2025)》,努力实现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和群体之间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前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学生就近入学需要。小学1至6年级学生就近走读上学,初中学生根据实际情况以走读为主,仅黄浒初中、繁昌五中安排有部分学生寄宿。
自评结论:达标
2.县(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
自评情况:2013年,我区制定了《繁昌县完善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以县为主”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从2013年起,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学校建设由区教育局校产财务管理中心参与统筹规划、统一实施,教师编制由区教育局人事股统一核准,生均公用经费由区财政局统一保障(2021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为小学725元/生、初中940元/生),教育装备由区教育局装备中心统一采购、统一验收、统一配发。
自评结论:达标
3.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每间音乐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6平方米,每间美术专用教室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工作规程》调整为:近三年评估中,对于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其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按分别不低于73、67平方米评估。)
自评情况:繁昌所有小学、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其中:2016年及之前规划并建成的学校23所,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不小于73、67平方米,新建的学校3所(城关二小、新港中心小学、城东小学)音乐、美术专用教室单间使用面积不小于96、90平方米。
自评结论:达标
4.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
自评情况:由于繁昌人口少,学校布局合理,全区2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均不超过2000人。
自评结论:达标
5.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超过45人、50人。
自评情况:我区超过45人的小学班级0个,超过50人的初中班级0个。
自评结论:达标
6.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
自评情况:2020年繁昌不足100名学生的村小学和教学点3个(分别是郑明希望小学、峨山二小、柏树小学),在校学生数 76名,均按100名学生核定公用经费,全年增加拨付公用经费162400元。
自评结论:达标
7.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自评情况:我区总人口不足30万人,未规划建设特殊教育学校,先后投资150万元在特殊教育学生较为集中的中心小学建设3个特教资源教室。2020年全区特殊教育在籍学生82 人,全年特殊教育公用经费为 49.2万元,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
自评结论:达标
8.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自评情况:根据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相关要求,繁昌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和提高教师待遇,将教师工资全额纳入县(区)级财政预算,建立起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长效机制。积极落实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工作补贴、农村艰苦地区补贴等政策,积极改善教师生活条件,全力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资待遇。自2011年起,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奖励细则》,近五年每年均安排义务教育质量奖 250万元,对在办学效能评估、教育教学质量、教师专业发展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和教师予以奖励,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繁昌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 121158 元、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108238元,2020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年平均工资收入为137395元、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收入132087元,2019、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平均水平。能按规定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总量。
自评结论:达标
9.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100%。
自评情况: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实施“专题+自主”为主要形式的全员培训,以五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每位教师完成不少于360学时培训。近5年全区累计应参加培训教师6424人次,完成360培训学时的教师共计6424人次,教师培训完成率100%。
自评结论:达标
10.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
自评情况:区教育局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实行打包管理,统筹进行分配,确保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
自评结论:达标
11.全区每年交流轮岗教师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
自评情况:2021年我区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546名,交流轮岗教师111名,交流轮岗教师占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比例为20.33%。其中交流轮岗的骨干教师43名,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比例为38.74%。
自评结论:达标
12.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
自评情况: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专任教师1414人,其中,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任教师 1414人,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100%。在教师招聘中严把入口关,新教师招聘时,要求参加报名人员必须先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并定期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工作。
自评结论:达标
13.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100%、95%以上。
自评情况:根据省、市有关招生工作文件和会议要求,我区每年均出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和镇区公办学校根据“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划片招生”要求,安排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就近入学,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均为100%。各校在招生过程中,不举行任何形式与入学相关的学科文化知识面试或笔试,每年招生结束后,召开招生工作新闻发布会,将招生情况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自评结论:达标
14. 全区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于8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
自评情况:我区近几年优质高中招生名额总数均为800人,分配名额640人,占比 80 %。2021年在农村初中学生数减少情况下,分配到农村学校的名额208人,占比 26 %。农村初中分配名额控制分数线远低于城区初中分配名额控制分数线,适度体现向农村初中倾斜。
自评结论:达标
15.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健全,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比例不低于85%。
自评情况:为进一步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工作,促进广大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9号)精神,2020年6月我区建立了《繁昌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中,成员单位任务明确、工作机制完善、关爱体系健全。2021年全区留守儿童507人,各校均健全了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严格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芜政办〔2014〕21号)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芜教基〔2015〕10号)办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2021年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655人,在公办学校就读637人,在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0人,占比 97.25%。
自评结论:达标
(三)教育质量方面
对照评估办法,教育质量评估9项指标我区自评均为达标。具体情况如下:
1.全区初中三年巩固率达95%以上。
自评情况:我区2021年初中毕业生数为2189人,三年前初中在校生数为2118人,转入学生数为135人,复学27人,死亡学生数为0人,转出学生数为66人,休学25人,我区初中三年巩固率为100%。
自评结论:达标
2.全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以上。
自评情况:2021年,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总数为106人,已入学103人,缓学2人,未入学1人,入学率为97.17%。
自评结论:达标
3.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
自评情况:我区自2014年启动了学校章程建设工作,出台了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全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含两所民办学校)均制定了学校章程,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学校的教育教学行为均按照学校章程执行、实施。2020年各学校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充分吸收新时代教育改革的各项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撤县设区要求,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截至目前完成率100%。同时对章程的配套制度进行一次系统梳理,使相关配套制度符合修订后的章程新规定,体现学校内涵发展的新举措,彰显学校文化建设的新特色。
2014年中西部地区基础教育信息化应用现场会在繁昌召开。全区学校信息技术人员和装备达到《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相关要求,信息技术在学校管理中广泛应用,100%学校使用易政网,推进无纸化办公;100%学校使用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学校人事管理;100%学校使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好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毕业、评价等管理工作;100%学校图书室实现计算机管理。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教师授课、学生和家长安全知识学习、安全工作周末提醒、安全演练上报等工作,全区实现学校管理与教学信息化深度融合。
自评结论:达标
4.全区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
自评情况:我区财政部门每年按教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安排职工教育经费,用于中小学教师的培训,同时在“三税附加”资金中安排100万元左右作为教师研训项目包经费。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5%以上比例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20年度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1333.46万元,教师培训费安排104.93万元,占公用经费的7.87%,全年培训费支出141.38万元,占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60%;2021年度义务教育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为1394.24万元,教师培训费安排71.6万元,占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14%。
自评结论:达标
5.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
自评情况:我区教师信息技术能力考核全部达到省厅标准,教师网络专业课培训合格率100%;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在芜湖市智慧教育平台电子备课率达95%;班班通学科应用覆盖率100%。教师自制课件、自撰导学案逐年上升,课件也由简易的PPT,逐步转向交互性更强的白板课件、网络课件。
自评结论:达标
6.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平达到良好以上。
自评情况:我区高度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印发《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行动计划及领导干部进校园(课堂)工作方案》,召开教育大会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大力实施“六项举措”,构建“大思政”格局。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贯穿教育教学的各环节,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文明礼仪养成教育。严格落实德育课程、课时,扎实开展仪式教育、纪念日、社团、团队等德育教育活动和主题实践、劳动实践、研学旅行、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校外实践活动。各校锤炼并树立优良的“一训三风”,校园显性文化教育性、艺术性、特色化彰显,“戏曲进校园”在中小学实现全覆盖;“一校一品”的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各校每年按要求举办一次全校性文化艺术节、科技活动,至少举办一次运动会。
自评结论:达标
7.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开展。
自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皖教基〔2015〕14号)等文件精神,出台我区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规定开设课程,没有随意增减课程门类、难度和课时,不增加周活动总量,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课程,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语、数、外教师一般不在本班兼任艺体课教学。扎实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列入课表,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设城关一小综合实践活动室。全面开设劳动教育课,做到有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场所,有兼职的劳动课教师,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
自评结论:达标
8.无过重课业负担。
自评情况: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通知》(教基〔2017〕9号)、《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到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初中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个半小时之内。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所有小学、初中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学生每天体育活动达1小时以上;寄宿制学校学生睡眠时间小学、初中分别确保10小时、9小时。全区各校无违规补课、乱定教辅等行为。
自评结论:达标
9.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目学生学业水平达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自评情况:在2021年6月份开展的省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我区监测学科语文的学生学业水平达到Ⅲ级以上,校际差异率小于0.15(其中小学差异率为0.05,初中差异率为0.08);劳动教育水平达到Ⅲ级以上。符合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达标要求。
自评结论:达标
(四)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十条的自评情况
我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不存在违规择校行为,不存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不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况,教育系统不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没有弄虚作假行为,未发生“校闹”,未发生社会舆论关注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