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学校及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转学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12 14:44信息来源: 芜湖市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迁出地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传递到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转学申请和转学证明存根由原就读学校存档。迁入地学校凭迁出地学校转学证明安排学生就读。

2.《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本县(区)内、同城区内学生原则上不准转学。跨市或跨省转学的,须由家长或学生监护人向所在学校书面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出、转入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和学校接收能力,将学生安排到相应学校,编入相衔接的年级就读。学生转学后,转出学校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密封由学生自带转入学校。

二、承办机构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各县教育局

三、服务对象

市直学校及全市普通高中学校

四、申请条件

因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户籍及家庭住址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转学者

五、申报材料

1户口簿

2、房产证或居住证

六、服务流程

学生向学校提交户口本(居住证)、房产证和转学申请表。学校需在易企网办理转学申请,按照规定上传相关材料

七、服务时限

10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电话:0553-3861640(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网址:https://jyj.wuhu.gov.cn/(芜湖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