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分类: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发布机构: 芜湖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25
文  号: 芜双减〔2022〕2 号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5-25 关键词: 学科类和非学科类
政策咨询机关: 芜湖市教育局 > 监管科 政策咨询电话: 0553-3869118
名  称: 关于印发《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文旅局  市体育局

关于印发《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

项目鉴别工作方案》的通知

芜双减〔20222

 


各县市区教育局、科技局、文旅局、体育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科创局,三山经开区教育文体局、投资促进一局:

为进一步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工作,解决在实际工作 中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非学科类界定不清的问题,我们制定了《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别工作方案》,现印发 给你们,请贯彻执行。请各县市区教育、科技、文旅、体育部门于610日前将附件2(盖章件)分别发给各市级部门备案。

 

 芜湖市教育局

芜湖市科技局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

芜湖市 体育局

2022525

附件1

芜湖市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别

鉴别 工作方案

 

一、适用范围

面向中小学生实施学科类或者非学科类培训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适用本指引。

面向 3 6 岁学龄前儿童实施培训服务的机构,参照执行。

二、鉴别依据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 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  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  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精神,根据 基础教育阶段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以及《中小学综合实践活 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对校外培训服务的项目类 别进行鉴别。

三、鉴别主要指标

(一)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

应当根据培训服务的实际情况,重点基于如下指标进行审查 鉴别,凡是符合相应指标特征之一的,视为学科类培训:

1、培训目的:以应试提分为目标,旨在提高学生学科成绩, 为升学考试服务,属于学科知识导向。

培训内容:围绕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

2、培训方式:以刷题、考试、重复读写等反复机械训练为主要形式,以预习、授课和作业辅导等为主要教学方式。

3、培训评价:以学科类考试的成绩为主要评价标准,强调甄别与选拔。

(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指标

校外培训服务项目全面符合如下指标特征的,视为非学科类 培训:

1、培训目的:旨在发展中小学生核心素养,以培养拓展学生兴趣爱好、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 发展。

2、培训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  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科类学习内容以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 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其他学习内容。

3、培训方式:以体验式、探究式、项目式、综合性学习等为主要教学方式,突出实践性、创造性。

4、培训评价:对学生的评价强调综合素质水平与发展,以

表现性评价为主,不与学科类考试成绩挂钩。

四、鉴别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鉴别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文件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全面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独立性原则。提供鉴别服务的专家不受干扰,不带偏 见,确保鉴别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科学性原则。综合发挥专家有教育理论、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甄别确认培训项目类型,为分类管理提供 准确依据。

(四)回避性原则。专家及其直系亲属未在待鉴别校外培训 机构中任职或兼职。

五、鉴别程序

(一)成立专家组

建立两级专家鉴别小组,即市级和县市区级,按要求由教育、 文旅、科技、体育等部门组织成立鉴别专家小组,包括学科专家、 行业管理专家和法律专家,可由教研人员、学科骨干教师、培训机构管理专家、法律顾问等人员参与组成。专家人选要求政治立场坚定,能正确理解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的品行、社会形象和师德师风。

(二)自主申报

对不明确属于学科类或非学科类的校外培训机构或校外培 训机构对主管部门要求按照类别进行管理存在异议的,由培训机 构向属地主管部门提交《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申请审核确认。对主管部门不明确的,向属地教育部门提交申请。

(三)县级鉴别

县级教育部门会同科技、体育、文旅等部门,组织不少于3 人的专家组,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文化和 旅游厅<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别鉴别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1370号)、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教监管厅函〔20211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综合研判,鉴别结果应明确"学科类"  或者"非学科类"的鉴定结果,其中明确非学科类的应一并明确具 体类别和主管部门。

(四)市级鉴定

培训机构对县级鉴定结果有争议的,由县市区教育部门填写将《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和机构争议情况说明报给市教育局,提请市级鉴定。市教育部门会同科技、体育、文旅等部门,组织不少于3人的市级专家组进行鉴定, 市级专家组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果。

六、结果备案

为便于统一管理,避免出现同类培训项目在不同地区给出差 异鉴别结果,县市区在向培训机构出具县级鉴别结果前应先向各 自主管部门备案,经同意后再正式出具鉴别结果。签字盖章后的《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分别报各自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学科和非学科类培训项目鉴别申请表


培训机构名称、地址

 

培训机构分店数

 

办学内容

 

机构性质(营利、非营利)

 

招生对象

 

机构负责人

 

联系电话

 

拟认定培训项目(学科类、非学科类)

 

提交材料清单

编号

材料名称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1

教学计划安排详表

 

 

 

2

教材教辅

 

 

 

3

学员阶段性评价方式

 

 

 

4

教师(从业)资格证明

 

 

 

5

其他材料

 

 

 

申报情况说明(机构办学为学科或非学科类的理由,可另附页)

本机构承诺:

保证所有申请材料真实可靠,与实际教学情形相符。主动接受教育等相关部门现场验收或日常检查。如申请材料与实际培训项目不符,引起的一切后果,愿承担全部责任,接受处罚。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校长(签字

   

专家组意见

(三位及以上)

(盖章)

     

审核结论

业务主管部门

(盖章)

     


附件2

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推荐名单

报送单位:(盖章)

 

推荐单位

专家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