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教育局关于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4-27 09:13信息来源: 综改办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刘琰代表:

您在市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社会机构进校园活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各类进校园活动,切实减轻学生、教师和学校负担,市教育局已于2022年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公布 2022-2023 学年度中小学进校园活动清单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严格按照凡进必审、从严把关、精简整合的原则,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主要举措有:

一、严格实行清单管理。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进校园活动清单式、动态化管理机制。未列入年度活动清单的,一律不得进校园开展各类宣传、检查、考核、评估等活动;列入清单的活动,也严格控制非必要的活动频次,杜绝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二、加强科学统筹安排。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已认定的进校园活动,要求相关组织单位统筹安排,认真细致拟定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落实责任分工,并将进校园活动分解到适合的学校和年级,提升活动开展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如安全进校园活动、孤独症关爱日活动等。

三、精心组织活动实施。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进校园活动尽可能与学校的教学内容、主题活动、校园文化有机融合,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给师生提供更多主动参与、思考和实践的机会,充分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使师生真正从活动中受益。如将清明祭英烈活动和研学旅行活动,学雷锋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相结合等。

四、健全完善管理机制。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指导,主动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督促各县市区和各中小学规范开展进校园活动,对违规开展活动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追责问责、限期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继续呼吁、倡导各级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进一步加强对进校园活动的审查,遵循教育规律,精选活动内容,提高进校园活动教育效果,切实减轻学校、教师和学生的负担,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市教育局基教科

联系电话:3861640

 

 

 

芜湖市教育局

2023412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市政府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