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李兵:解读《芜湖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22-05-24 09:52信息来源: 基教科阅读次数:编辑:倪雪梅 字体:【  

    芜湖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高级教师李兵,就《芜湖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根据《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安徽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精神,立足我市公民办幼儿园资源的配置情况,为了切实指导各县市区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出台本意见。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为目标,为适龄幼儿提供优质公平的学前教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维护广大幼儿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幼儿园招生工作。

三、招生对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幼儿均可报名。其中小班满3周岁20198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88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7831日前出生)。

四、重点内容

2022年的幼儿园招生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范围和规模。公办幼儿园原则上采取就近入园、电脑派位或其它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并在各县市区“幼儿园招生方案”或“幼儿园招生信息”中予以明确。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都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颁布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报名方式

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县市区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持幼儿出生证明、户口证明等有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具体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部门确定后并对外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