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21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工作措施
2021年7月,市教育局及时转发了省教育厅、省残联《关于做好2021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通知》(皖教秘基〔2021〕91号),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研读,按照《安徽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指南》(皖教秘基〔2020〕77号)要求,妥善做好本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2021年8月,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全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情况监测系统开展入学监测和管理,在工作过程中,我市发现监测系统中的数据和实际残疾儿童少年信息数据不完全匹配,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入学安置工作以学籍系统、残疾人数据库实时数据为基础推进开展,力求精准。
2021年9月,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本地残联对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量、残疾类型和程度、就读学校等情况摸底核查的基础上,认真与中小学学籍系统信息进行比对,和辖区中小学核实,最终确定上报数据。
二、基本情况
经核查汇总,我市共有2006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残疾儿童少年1600余人,已入学(已落实学籍)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已达98%左右。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信息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利用监测系统的动态监测功能,加强对各县市区相关工作的统筹指导,强化“穿透式”监管,随时掌握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的安置结果,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确保核查安置工作做实做细。
3、要求各县市区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未入学的适龄残儿进行教育评估认定,提出教育安置建议,制定接受教育的方案,不得随意扩大不具备教育能力的认定。
4、督促各中小学及时与残疾儿童少年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引导家长密切配合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指导家长掌握有关教育补救方法和基本康复训练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