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8-08 13:05
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805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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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是否符合就近入学原则 |
来信时间: | 2024-08-05 13:47 |
来信内容: |
您好!房产为我们夫妻双方共有(房产证上为夫妻双方名字),房产位于芜湖市镜湖区,但是我们夫妻和孩子的户口都在河南农村老家,是否符合两个一致,或者是就近入学原则。我们应该如何操作才能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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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4-08-08 13:0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符合“两个一致”的儿童按照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拥有100%房屋产权)。仅有房产或户口的,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由属地教育局视当年报名情况统筹安排。详情请咨询市教育局基教科,电话:0553-386164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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