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全面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征集日期:[ 2024-07-17 00:00 ] 至 [ 2024-08-17 00:00 ] 来源:市教育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 状态:已过期


“双减”以来,全市各中小学将全面推进学校课后服务工作作为落实“双减”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学校为主阵地,积极改革创新、拓宽育人渠道、优化资源配置,课后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课后服务工作,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一体化推进课内课后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欢迎广大公众提出意见。公告时间为2024717日至2024818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芜湖市教育局办公室邮箱:wuhujyj@163.com。联系电话:0553-3869118


附件:关于全面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doc

《全面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征集结果:


    一、征集活动概述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课后服务工作,强化课后服务育人功能,一体化推进课内课后教育高质量发展,立足我市实际,市教育局草拟了《关于全面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芜湖市教育局于2024717日至2024818日通过芜湖教育网、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就《关于全面深入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截止2024818日,在芜湖教育网和政务信息公开网上征集意见时收到5份公众意见。4份公众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1份提出了意见。另有1份超出征求意见范围。

二、典型意见答复摘要

1、所获建议:在“规范课后服务内容”条款中加入“增加户外活动”的举措。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2.所获建议:将“根据学生兴趣特长,统筹校内校外师资”列入“加强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建设”举措。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3.所获建议:在“基础服务”条款中增加“让学有余力的孩子增加课外阅读量”。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4.所获建议:将“增强孩子的动手能力,为孩子提供德、智、体、美、劳全方位的教育和发展”列入“素质拓展课程”实施内容中。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三、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提高课后服务水平是深化“双减”工作的重要内容,针对建议和意见,教育部门将本着丰富课后服务内涵,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的宗旨,认真研究解决。

感谢您对芜湖教育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