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信息
发布时间:2024-07-10 14:22
来源:芜湖市教育局
阅读次数:次
信件编号: | 202407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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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适龄儿童幼转小“两个一致的问题” |
来信时间: | 2024-07-07 14:01 |
来信内容: |
你好,我在镜湖区伟星城有房,且房产证上有我、我父亲、我母亲三个人的名字,如果把我和孩子的户口迁到芜湖可以让孩子上公办学校吗?这样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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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芜湖市教育局
   答复时间:2024-07-10 14:2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在符合“两个一致”的前提下,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拥有100%房屋产权,且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满足上述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方可在实际居住地(即户籍地址或房产证地址)优先保障就近入学。根据您所表述的情况,不符合 “两个一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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