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20-05-22 08:50 来源:芜湖新闻网 浏览次数:

5月19日,市教育局出台我市2020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今年我市政府办幼儿园原则上仍采取就近入园、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正的方式招生;适龄幼儿实行免试入园,任何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

2020年幼儿园招生对象为,小班满3周岁(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中班满4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大班满5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适龄幼儿的家长或监护人在县区公布的报名时间内,持幼儿有效预防接种证明、体检健康证明、户口簿等有关证件前往指定地点报名。

市教育局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须认真开展入园需求和学位供给的梳理工作,统筹区域内的学前教育资源,切实加强幼儿园招生工作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妥善解决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园问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和孤残儿童、烈士子女享受学前教育资助券政策。在收费方面,各幼儿园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进行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